发布时间:2022-10-21 15:35:26 来源:闪电家修网 阅读量:505
一般在租房期间门锁坏了是需要租房者自行维修的,如果是在租房前坏的则可以要房东维修。另外,关于租房期间的维修问题,如果在签租房合同的时候对维修方面的问题有明确的话,则以合同为准。
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1、核实出租人、承租人身份:出租人、承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,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要先核实清楚。
(1)查看对方身份信息,留存身份证复印件。
(2)承租人要查看出租人的房屋权属证明,以确定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“二房东”(即出租人实际上是房屋的一手承租人)。
2、了解房屋转租情况:(1)承租人要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存在转租,具体情况如何。(2)承租人要与出租人对房屋未来的转租情况进行约定。
3、明确租赁期限:
(1)当出租人是“二房东”时,应查看“二房东”与其出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,核实房屋剩余租赁期限。
根据《租赁合同解释》,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,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。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因此,为避免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合同无效,核实原租赁合同中房屋租赁剩余期限十分关键。
(2)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对房屋租赁期限进行约定,否则将会导致合同成为不定期租赁合同,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。
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情形:
1)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,未采用书面形式约定的;
2)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: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
3) 租赁期间届满,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,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。
4、关于装饰装修的约定: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,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,否则装饰装修所发生的费用,由承租人负担。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。
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,应与出租人对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,装饰装修物的归属进行约定。没有约定时,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,可由承租人拆除。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,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。
5、关于房屋设施、电器等维修的约定:租房过程中房屋设施、电器损坏由谁维修的扯皮现象在生活中时有发生。因此,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可对房屋设施、电器等维修进行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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